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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夜查醉驾查获一“醉猫”
发布时间:2012-12-27 10:29:31     点击:Loading...

  六安新闻网讯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力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六安市交警支队决定,自2012年12月14日起至2013年1月25日,在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酒驾、超速违法行为“两项整治”行动。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高度重视,制定详细工作方案,严管严控,查获一“高速醉猫”。

  12月24日凌晨0时58分,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正在夜间巡逻的路上,在行至六安市金寨县金寨收费站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皖NE1341的小型汽车竟然在高速上走“S”形。情况不对,难道有什么问题?民警立即在收费道口予以拦截。在成功将该车辆拦截后,民警依法开始对车辆与驾驶人进行盘查。可驾驶人坐在车内拒不开窗,也不回答民警问题,可疑性加大。民警一面采取有效布控,防止车辆逃跑,一面向车内驾驶人做思想工作,讲明配合民警执法的必要性。僵持10多分钟后,驾驶人终于摇下车窗,这时,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难道是酒驾!?

  民警随后发现,车内共有两人,驾驶人杨某面色正常,但口齿不清,副驾驶位子上一男子面色通红,已经睡着。驾驶人杨某称自己没有喝酒,车内酒气都是副驾驶身上的。民警从杨某吞吐的言语、闪烁的目光中察觉到其必然在撒谎,在利用随车携带的酒精测试仪对杨某进行酒精测试后发现,杨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14毫克!民警又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验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7.6毫克,属醉酒驾驶!

  在对杨某约束至酒醒后询问得知,杨某与朋友一起开车去其亲戚家喝酒,在7、8两白酒下肚后,自认平时酒量很好,不影响开车,再加上认为深夜不会有交警检查,就侥幸继续驾驶车辆,谁知还未到家,酒劲就上来了,结果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跑起S形线路,被交警抓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杨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面对处罚,杨某后悔不已,称不该一时侥幸挑衅法律,对他人生命造成危害的同时,也害了自己。(杜磊姚迪)

  (原标题:高速交警夜查醉驾查获一“醉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