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
新和社区安达电子工业厂区厂房4701
邮编:518103
电话:0755---26987640
传真:0755---26715360
QQ:925841433
邮箱:info@keyun-co.com
网址:www.keyun-co.com
5月1日零时4分,巴南区包工头廖星华喝了啤酒后开车送朋友回家,结果在西永被沙区警方查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廖星华成为我市醉驾入刑案第一人(本报曾作连续报道)。记者昨日从沙区法院获悉,法院一审认定廖星华构成危险驾驶罪,但鉴于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醉酒驾车送朋友回家被查
5月1日零时4分,沙区西永交巡警平台交巡警在西永大道设卡检查酒后驾驶,36岁的司机廖星华因酒后开车送朋友回家被当场查获。经鉴定,廖星华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29.9mg/100ml。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他当日被刑拘,5月3日被取保候审。
5月10日,廖星华涉嫌危险驾驶罪在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我平时都是很注重喝酒不开车这条警训的,但有时在外面不可能不喝,朋友们也知道,平时喝酒后都会由一个没有饮酒的朋友代驾。”廖星华说,他老家在巴南,现住南岸区,目前正从事工程建设,在大学城附近有几个工地。
廖星华称,当晚他和4个有业务往来的朋友在冉家坝一家中餐馆吃饭,席间大家喝了不少啤酒,他自己也喝了1瓶多。饭后,一个估计也是喝麻了的朋友不经意提出要廖送他回大学城,他就抱着侥幸心理答应了,没想到被当场查获,让自己成为了醉驾入刑后重庆市查获的首例涉嫌醉酒驾驶的司机。
公诉人建议判拘役2~4个月公诉人当庭举证,5月1日零时8分,廖星华接受酒精测试仪检测时,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120毫克/100毫升)。零时24分,他再一次接受酒精测试仪吹气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3mg/100ml。之后,从廖星华身上提取的两瓶各5ml的静脉血被送到相关部门,进行乙醇定性定量检验,结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129.9mg/100ml。
公诉机关认为,廖星华酒后驾车,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远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他的行为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建议法庭判处廖星华拘役2~4个月,并处罚金。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廖星华表示“没有异议”。廖星华的辩护律师提出,廖星华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且认罪悔过,此次醉酒驾车也没有造成严重交通事故,希望法庭对他从轻处罚。
没造成危害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认为,廖星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其驾车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29.9mg/100ml,已经超过了国家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醉酒驾车的临界值80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廖星华的醉酒驾驶行为尚未造成危害后果,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不予采纳。
据此,法院一审以廖星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廖星华当庭表示不上诉。
在廖星华案件审理中,因需要补充侦查,公诉机关提出了延期审理的建议,法院同意延期审理一个月,7月15日才审理终结。
- 上一篇: 诏安:酒驾整治又添“新丁” 新型酒精测试仪
- 下一篇: 两小时逮住七只“醉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