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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测速仪、酒精测试仪每3个月抽检1次
发布时间:2014-01-07 16:28:02     点击:Loading...

测酒驾、测超速,在道路交通安全监督中,经常会用到雷达测速仪、酒精测试仪等计量器具。如果计量不准确,将直接影响到交通执法的公平、公正。

  所以国家计量法要求,这些仪器都属于需要强制检定:雷达测速仪是一年检测一次,酒精测试仪是一年检测两次。

  这个月上旬,南通质监局与市交巡警支队联合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在用器具开展计量监督检查,从检测的情况来看是全部合格。

  从通沪大道下来由东向西跑,一下高速就会看到路边牌子上写着“前方雷达测速请减速慢行”,限速是60公里 这个牌子竖在那里不是吓吓人的,再往前400米不到就有一个交警的雷达测速,而且是四条道全部测速。

  今天,质监局计量处强检办检测的就是这个测速点,用来测速的汽车是要加速到时速八十公里,看看测速点误差多少。

  测速开始了,计量处汽车发送雷达信号是80.2公里,测速仪测出来的时速是78.8公里,之间的误差是1.4公里。这是在允许误差的范围之内。

  近年来,随着城市道路的快速发展以及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南通的交通从平面交通向立体交通发展,所以道路交通的管理和服务民生的工作,科技手段必不可少。比方说,原来所有的测速点每年都是江苏省计量院进行检测对符合法定检测指标的设备发给计量证书。从今年开始交巡警支队要求,除了每年一次的检测以外,还要加强到三个月检测一次。

  根据计量法规定,凡是没有经过检定、检定不合格以及超过检定周期的,在用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等强检计量器具一律不得用于交通执法,所采集的交通违章信息不得录入处理信息系统,更不得作为处罚依据。

  从月初开始,质监局对交巡警全市范围内在用的,230个测速仪、209只酒精含量探测器进行计量监督检查。省计量测试院专家现场检测把关,结果显示,我市所有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在用器具全部合格。